济南租车,个人租车的责任与义务,山东远舰

更新时间:2018-08-1066次浏览| 信息编号:L5974  
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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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 别:租赁
  • 价 格:面议
  • 标 签:未填写
  • 地址:明湖天地A座522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详情介绍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论是租或租都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双方都需要按照签订的合同行使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在租车合同中,租车人有权利了解车辆所有信息。租车人在租车的前也必须向出租方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交纳租金。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按车辆性能、操作堆积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jn.sojixun.com/qichezulin/l59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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