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知产经验代理申报龙头企业

更新时间:2021-07-297次浏览| 信息编号:z62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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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1825号嘉恒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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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1)内资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对国有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外资企业
企业所得税减免: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可在以后10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
(3)外经贸
按照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项目融资予以贴息。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继续加大对重点龙头企业出口创汇的支持。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投融资
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借鉴国内外投资融资经验,利用资产重组、控股、参股、兼并、租赁等多种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后,可申请发行股票上市。已经上市的重点龙头企业,利用好农业类上市公司在配股方面的倾斜政策。创造条件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合资、合作。积极探索建立以重点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投资基金。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jn.sojixun.com/zixun/z6210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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